案例分析(计10分) 2006年11月5日,因硫酸生产不正常,经分析认为系统有堵塞,讨论决定停车检修。上午
A、叉车作业前,司机不了解走行路线及作业区内行车设施、电杆、电线(缆)等不良情况
B、叉车在站台上行驶距站台边沿不足0.3米
C、翟X监控不到位,发现违章现象及安全隐患未立即制止
D、叉车司机未及时倒车
E、叉车司机精力不集中
第30小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甲于1990年10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4年3月被假释。2006年5月,甲通过互联网得知某单位有钢材销售后,与乙商量,要乙扮作自己的助手,携带款项前往洽谈生意。在甲与该单位谈判中,乙一直在场。经谈判,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预付货款总金额30%后,可提走合同项下全部钢材,余款待甲提走货物后一星期内支付。甲按合同支付了15万元预付款,提走了价值50万元的钢材。钢材到手后,甲、乙与丙谈判销售钢材,丙对钢材来路表示怀疑,甲不得不说出实情。最终,丙支付30万元现金买下了该批钢材。甲分给乙3万元后潜逃。案发后,乙被抓获,主动提供了甲的藏匿地点,使公安机关顺利将甲抓获归案。
阅读、分析案情后,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请分别认定甲、乙、丙行为的性质。
(2)甲的假释考验期是多少年?假如甲因其骗取50万元钢材的行为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对甲应如何决定执行的刑罚?
(3)对乙应如何处罚?并说明理由。
第60小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甲公司于2001年2月10日提出申请并于2002年3月20日获得一项新产品方法专利。2002年5月,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并获得赔偿2000元;2002年9月8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专利许可合同,该合同允许丙公司在3年内享有使用该专利方法的权利,甲公司由此获得实施许可费2万元;2002年9月15日,丁公司向专利局请求认定甲公司的该专利无效,理由是其专利在申请日前已经在某省公开使用过。专利局经查证属实后,于2002年12月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有证据表明:甲公司当时并不知道该专利方法被公开使用过。
请问:
(1)乙公司已经赔偿甲公司的2000元是否可以因该专利无效而要求返还,为什么?
(2)丙公司已经交付的专利实施许可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为什么?
(3)假定甲公司于2002年4月知道该专利存在争议,仍起诉乙公司侵权且获得赔偿金2000元。对此赔偿金,乙公司能否要求偿还?
问题:
(1)白云公司能否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给蓝天公司?是否需要取得顺昌公司的同意?为什么?
(2)如果白云公司与蓝天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没有进行登记,抵押权成立吗?为什么?
(3)如果白云公司与蓝天公司的抵押有效,那么蓝天公司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如何实现其抵押权?如顺昌公司提出异议能否成立?为什么?
(4)蓝天公司是否有权向顺昌公司收取租金,以充抵白云公司的债务?为什么?
原告于2003年8月19日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的软件名称为《某某物流信息数据库管理查询系统》,由北京电子出版社加以公开出版发行。
2008年9月15日,原告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同年10月10日,原告工作人员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登录被告某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站,对其中的“物流信息检索”栏目中的数据和部分其他网页做了抽样下载并保存,将保存的内容刻制一式三张光盘由公证处封存。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某某物流信息数据库管理查询系统》(以下简称《数据库》)享有的著作权,影响了该产品的正常销售,遂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复制在其网站上的《数据库》;在被告网站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汇编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资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应是在对有关的作品、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方面具有独创性,否则不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之内。汇编作品的保护在于该作品内容的选择、编排方面,并不延及其构成部分本身。所谓独创性即原创性,是指作品由作者通过自己的智力活动而依法产生的,不是通过抄袭他人作品而产生的。只要作品具有最低限度的独创性,就应依据著作权法受到保护。原告在数据库的编排方式方面确实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原告对该数据库汇编作品依法应享有著作权。
最后法院认定某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某某物流信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复制其享有著作权的《数据库》,并且通过自营的网站加以传播,其行为已经侵害北京某某物流信息有限公司的著作权。
问题:
本案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正确?
2006年2月9日下午1时起,某水电开发公司职工食堂发生一起77人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经卫生监督部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患者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验结果,依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判定该事件是因食用混有有毒黄粉野生牛肝菌(大脚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分析导致中毒的原因是该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意识不强,购买和食用了植物性中毒食品黄粉野生牛肝菌(大脚菇)。
分析:针对此次中毒事件,该食堂今后应采取哪些预防措施?
案例概况:2008年4月28日至5月19日,××大学陆续有学生出现腹痛、腹泻症状,累计发病167人。5月19日,××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大学学生举报称该校出现疑似食物中毒。××市及××区两级卫生监督人员前往××大学调查处理,检查发现:该校学生食堂存在操作间无明显功能分区、无冷藏间,食品储存、加工生熟不分,缺乏“三防”设施,苍蝇密度大,食品冷藏、通风排气设施不足等现象。5月22日,发病学生已全部治愈。5月25日,××市××区卫生局根据现场调查、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验结果,将此事件认定为细菌性食物中毒。
分析:此次中毒事件中,学校方面有哪些过失?
2006年12月31日A银行与B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B公司借款2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从2006年12月31日至2007年6月30日,借款用途"用于购买原材料"。当天A银行与C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由C公司为该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二年。2006年12月31日A银行向B公司发放贷款2000万元,同日B公司将该笔2000万元转到D 公司,D公司又转到B公司的关联企业E公司偿还A银行2474.081449万元借款。而D公司与B、E公司均元任何业务关系。借款到期后,B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C公司认为B公司在借款合同中虚构借款用途,以"购原材料"为名,行"归还其他公司贷款"之实,借贷双方隐瞒事实真相,使C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保证合同»,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 A银行与B公司是否构成恶意串通骗取保证?
(2)C公司应否对B公司本案20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A、窒息灭火法
B、B、冷却灭火法
C、C、隔离灭火法
D、D、化学抑制灭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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