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世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制造企业,2008年3月初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万元,本月发生销项税额43万元,进项
要求:计算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并编制缴纳增值税的分录。
要求:计算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并编制缴纳增值税的分录。
A.110600元
B.113000元
C.106388元
D.999000元
甲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是主要从事医药制造和销售的大型国有企业,属于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5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00万元,营业外支出210万元,税金及附加420万元,管理费用550万元,销售费用9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2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取得技术咨询指导费120万元(不含增值税)。
(2)实际发生合理工资薪金支出12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4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8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未扣除额为50万元。
(3)发生广告费支出800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
(4)发生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5)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120万元,直接向某残障儿童学校捐赠20万元。
(6)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的污水处理设备一台并投入使用,设备购置价为300万元(含增值税且已作进项税额抵扣)。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1)中甲公司应当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业务(2)中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中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中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中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甲公司201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1)5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为10.2万元。企业开出面额为70.2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期为3个月,材料尚未到达。
(2)8日上述材料到达,验收入库,计划成本为65万元。
(3)20日用银行存款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7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另外用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假设不考虑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保险费5万元,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4万元。
要求:对凤凰公司上述有关材料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要求:
丰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达公司)主要经营大型机械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和销售,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及提供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丰达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丰达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3月31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 (1)2014年7月,丰达公司接到当地法院通知,兴华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丰达公司未征得兴华公司同意在其新型设备制造技术上使用了公司已申请注册的专利技术,要求法院判定丰达公司向其支付专利技术使用费350万元。丰达公司认为其研制的新型设备并未侵犯兴华公司的专利权,兴华公司诉讼事由缺乏证据支持,其动机是为了应对丰达公司新型设备的畅销所造成的市场竞争压力。丰达公司遂于2014年10月向法院反诉兴华公司损害其名誉,要求法院判定兴华公司向其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2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丰达公司的法律顾问认为,丰达公司在该起反诉案件中很可能获胜;如果胜诉,预计可获得的赔款在100万元至150万元。丰达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14年12月31日确认一项资产125万元,未在附注中披露。丰达公司财务部经理对此解释为:在该起反诉案件中预计可获得的赔款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
(2)2014年6月1日,丰达公司与佳杰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丰达公司为佳杰公司设计甲、乙两种型号的设备,合同总价款为5000万元,设计项目于2015年4月1日前完成,项目完成后由佳杰公司进行验收。佳杰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余款在该设计项目完成并经佳杰公司验收合格后的次日付清。 2014年6月1日,丰达公司收到佳杰公司支付的合同价款的40%。至2014年12月31日,丰达公司整个项目设计完工进度为70%,实际发生设计费用2500万元,预计完成整个设计项目还需发生设计费用700万元。丰达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14年确认劳务收入5000万元并结转劳务成本2500万元。丰达公司财务部经理对此解释为:该项设计合同总价款的剩余部分基本确定能够收到,该项劳务收入应认定为已实现,应按合同总价款确认收入,并将已发生成本结转为当期费用。
(3)2014年12月1日,丰达公司与世通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丰达公司向世通公司销售一台大型设备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该设备总价款为900万元(含安装费,该安装费与设备售价不可区分),世通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预付设备总价款的20%,余款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世通公司验收合格后付清。该设备的实际成本为750万元。 2014年12月3日,丰达公司收到世通公司支付的设备总价款的20%。 2014年12月15日,丰达公司将该大型设备运抵世通公司,但因人员调配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派出设备安装技术人员。至2014年12月31日,该大型设备尚未开始安装。 2015年1月5日,丰达公司派出安装技术人员开始安装该大型设备。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于2015年2月20日完成,丰达公司共发生安装费用10万元。经验收合格后,世通公司2015年2月25日付清了设备余款。丰达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14年确认销售收入9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750万元、劳务成本10万元。丰达公司财务部经理对此解释为:该大型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虽然在2014年12月31日尚未开始,但在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故将该大型设备总价款确认为2014年度的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关成本。假定上述交易价格均为公允价格。
(4)丰达公司受行业经营周期的影响,2014年亏损8000万元,预计未来5年还会连续亏损,经过努力扭亏的可能性不大。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2000万元。
(5)2014年2月1日,丰达公司停止自用一座办公楼,并与海天公司(非关联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其租赁给海天公司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14年2月1日。2014年2月1日,丰达公司将该办公楼从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2014年2月1日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丰达公司将上述办公楼列示为投资性房地产(余额为1500万元),并在2014年度损益中确认5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要求: 分析、判断丰达公司对事项 (1)~(5)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A.270
B.280
C.290
D.315.3
A.20000
B.23400
C.19000
D.22230
A.114.0
B.120.0
C.128.7
D.140.4
A.114
B.120
C.128.7
D.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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