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以投资清偿某项债务时,债权人在确定投资的入账价值时,应考虑的因素有( )。
A.投资的账面价值
B.相关税费
C.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D.投资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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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投资的账面价值
B.相关税费
C.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D.投资的公允价值
A、价值投资者只关心是否实现了自己的投资目标,而不是自己的投资回报与整个市场或者其它投资者相比有怎样的表现。
B、一个追求相对表现的投资者一般不愿也没有能力忍受长期表现不佳,因此他们会投资当前流行的股票,如果不这样做他短期的业绩会面临危险。
C、以相对表现为中心的投资者实际上可能会回避那些能在长期内带来诱人回报的、但短期内可能表现不佳的机会。
D、以绝对表现为中心的投资者更喜欢那些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开花结果且损失风险更小、被市场遗弃的证券。
某市博达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博达)欲向该市某信托投资银行(下称投资银行)借款450万元,根据投资银行的要求博达以其新购买的华银大厦第三层共1200平米(当时估价350万元)作抵押,投资银行认为抵押财产不够,要求博达提供其他的抵押,否则不能借款。博达遂请求三丰商贸集团(以下简称三丰)以其新购买的—块土地作为抵押,同时请个体户丁某以其一辆奔驰牌轿车(当时作价100万元)作抵押。上述抵押分别由投资银行与各个抵押人之间订立了合同,且已办理了登记。在博达与投资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特别注明以上述三项财产作抵押。在三丰与投资银行订立的抵押合同中,第1条虽规定三丰以其一块位于该市开发区的面积约200亩、作价800万元的土地作抵押,但根据三丰的一再要求,在合同第5条规定:“乙方(三丰)仅以100万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在投资银行与丁某订立抵押合同以后,投资银行发现该轿车已经为他人设置了抵押,但不清楚该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至借款合同到期以后,博达不能清偿债务。投资银行因将博达的房产拍卖以后仅获得300万元,遂要求拍卖三丰的200亩土地,以清偿剩余的200万元的债务(本金450万元和利息50万元,减去300万元),遭到三丰拒绝,投资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三丰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问:债权人应当如何行使担保权?
A.2007年2月5日 B.2008年5月5日
C.2008年5月10日 D.2008年5月15日
A.43.2 B.53.2
C.50 D.40
A.35000 B.36000
C.39000 D.40000
A.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B.收到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C.债务人提供的原资产的账面价值
D.应收债权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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