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女)与张方(男)2002年在甲市A区某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2004年3月刘慧与张方因在乙市从事假烟生意而被公安机关查获,乙市C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0月以假冒产品罪判处刘慧有期徒刑1年,张方有期徒刑5年,双方被关押于乙市D区的监狱。2006年4月,刘慧拟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C区人民法院
D.乙市D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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