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时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哪三个条件?()
A.100%控制
B.直接控制
C.居民企业
D.非居民企业
A.100%控制
B.直接控制
C.居民企业
D.非居民企业
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只需符合财税2009年59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即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A、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有因此
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
B、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
C、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
D、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其他情形
A.适用特殊税务处理方法的,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B.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原则上,不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处理
C.企业股权收购,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应该保持相应变化
D.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12个月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是适用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之一
A.纳税人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B.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C.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D.境外企业存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
E.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
A.法人企业重组后变为合伙企业
B. 境内企业重组后变为境外企业
C. 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50%,其他条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要求
D. 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20%,其他条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要求
企业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非股权支付金额不高于交易支付总额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A.85%
B.80%
C.50%
D.15%
A.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30日内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B.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存放在中国境内的会计账簿和境内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报表等资料,应当使用中文
C.发生扣缴义务的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和合同资料档案,准确记录扣缴企业所得税情况
D.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与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交易的,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发票,发票存根应当保存在中国境内,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E.以上说法均正确
A.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用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
B.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全部由合并企业弥补
C.一般性税务处理下被分立企业的亏损不得由分立企业弥补
D.亏损弥补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A.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B.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中国居民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E.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A.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属于企业重组
B.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C.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在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存续企业合并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计算
D.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在企业存续分立中,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分立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该企业分立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乘以分立后存续企业资产占分立前该企业全部资产的比例计算
E.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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