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提问人:网友huangchuyan
发布时间:2022-01-06
[主观题]
演讲的总体目标一般可归于下面两个类别之一:说明(to inform),或说服(to persuade)。这两个目标互不重合 。即某个演讲的目标,不会是即要说服听众,又要向听众说明。或者说,说明性演讲中,不必考虑说服听众,在说服性演讲中,不必向听众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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