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男,加拿大国籍,1965年10月1日生,持用×××××号加拿大护照。2008年2月27日晚上,史密斯从某空
A.保罗·朗格朗
B.弗德里科·马约尔
C.埃德加·富尔
D.史密斯
中国公民修燕(女)与美籍华人迈克(男)于1998年在加拿大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取名约翰,约翰具有加拿大国籍。2003年修燕与迈克在美国离婚。离婚时法院判决约翰由迈克监护。离婚后修燕回国。2004年迈克因生活困难委托他人将约翰带回中国交由修燕抚养。2007年修燕在北京市某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监护权。迈克接到起诉书后进行答辩表示不同意变更监护权。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判决。根据我国涉外婚姻家庭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一选项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A.修燕与迈克离婚的效力适用美国法律
B.约翰监护权的变更适用加拿大法律
C.约翰监护权的变更重叠适用加拿大和中国法律
D.约翰监护权的变更适用中国法律
最先实施GMP的国家和年代是()。
A.法国,1965年
B.英国,1969年
C.德国,1960年
D.加拿大,1960年
E.美国,196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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