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微软公司起诉亚都公司软件侵权案,使亚都面临近千万的赔偿。双方陷入的危机属于()。
A.宏观环境制约型危机
B. 供应危机
C. 品牌危机
D. 产品质量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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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宏观环境制约型危机
B. 供应危机
C. 品牌危机
D. 产品质量危机
A.德国Siemens公司的WinCC
B.微软公司的WindowsCE
C.亚控公司的KingView组态王
D.Linux
E.美国Wonderware公司的Intouch
A.美国Wonderware公司的InTouch
B.美国Intellution公司的FIX
C.澳大利亚CiT 公司的Citech
D.中国亚控公司的组态王
材料:
1975年,微软公司创立。1990年6月联邦贸易委员会就微软与IBM在PC软件市场可能产生的冲突进行调查。1993年,美国司法部接到其他软件生产商的投诉,开始对微软公司的市场垄断问题进行调查,集中调查微软DOS的市场策略。1994年7月,微软公司同意修改与个人电脑生产商的软件使用合约,允许其他软件生产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从而结束了长达一年多的调查。1997年10月,美国司法部再次起诉微软公司,称其违反了1994年签署的协议,采用非正当竞争手段迫使计算机生产商销售其浏览器软件。当时,微软公司将浏览器软件与其主导市场的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捆绑销售。1997年12月,美国地区法官托马斯.宾菲尔德.杰克逊(Thomas Penfield Jackson)签发禁止令,要求微软公司不得勒令计算机生产商在安装Windows95操作系统时要安装其Internel Explorer4.0浏览器软件,迫使微软公司暂时停止捆绑销售计划。1998年5月,美国司法部和20个州的总检察官起诉微软公司,声称微软公司非法阻止其他软件厂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以保护其软件的垄断地位,后来有一个州退出了这项指控。6月23日,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上诉委员会取消了杰克逊法官对Windows95操作系统软件的限制令,称微软公司有足够的理由将浏览器软件与操作系统软件捆绑销售。8月27日,联邦政府律师开始对比尔.盖茨进行长达三十个小时的质询,后来这次质询的部分录像资料作为呈堂证据上了法庭。10月19日,微软垄断案正式立案,并开始进行法庭调查。11月5日,杰克逊法官称,根据搜集到的证据,微软公司的确存在垄断行为。他称,微软公司的做法阻碍了革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2000年1月13日,比尔.盖茨宣布辞去微软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的职务,并任命史蒂夫.鲍尔默(Steve Ballmer)作为他的继任。1月18日,微软公司在一次正式的法庭辩论中称,Windows操作系统在高技术行业谈不上垄断,因为该公司既没有控制市场价格也没有掌握整个市场的生产。2月22日,杰克逊法官听取了双方最后的立场阐述,并驳回了微软公司的辩论。4月3日,杰克逊法官宣布,微软公司违反了《谢尔曼反垄断法》,用阻碍竞争的手段维持该公司的垄断地位,并企图垄断浏览器软件市场。这位法官还判定微软公司违反了另一项法律规定。5月24日,有关微软垄断案的最后一次听证会在华盛顿结束,为了阻止其垄断行为,微软公司有可能面临被分为三个公司的可能。6月,杰克逊法官做出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微软随后提出上诉。2001年2月26日,微软公司被控违反反垄断法一案,进入上诉程序的法庭辩论阶段。在整整两天里,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的7名法官全体出席听审(平时是3名)。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将在几个月后,做出是否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裁决。
问题:
结合材料,你认为微软的市场地位是创新还是垄断的结果?并谈谈这个案例对我国产业组织政策启示?
敢于冒险和勇于创新的比尔·盖茨。
美国微软公司的总裁比尔·盖茨曾数年被美国《福布斯》杂志列为世界首富,有千亿美元左右的个人财产。他在少年时代就对电脑着迷,在哈佛大学读书时发明了BASIC语言。1975年,他开始从事电脑软件开发和销售业务。由于IBM公司购买了他的MS-DOS系统用于个人电脑,盖茨获得了巨额财富。此后,他致力于经营微软公司,重点搞Windows系统开发,成为IBM的重要竞争对手。自1985年推出“Windows 1.0系统软件”之后,1990年推出“Windows 3.0操作系统软件”,1991年推出“Windows 3.1软件”,1995年推出“Windows95”,1998年推出“Windows 98”,之后又推出“Windows 2000”、“Windows XP”和“VISTA”等操作系统。现在世界上90%以上的个人电脑都使用微软的操作系统软件。在盖茨的领导下,微软公司依靠不断创新,在市场上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典范,为确保微软公司跟上技术变革的浪潮,盖茨还把这一软件巨人推向“信息公路”的各个角落,包括网络和全球无线通信网。即使在美国司法部针对微软公司的反垄断诉讼进行激烈辩论的1998年,盖茨仍然把他的软件技术推向众多的新领域。
A.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应依据提单的规定,因此承运人不应赔偿托运人的损失
B.提单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承运人未按运输合同履行义务,应赔偿托运人的损失
C.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事先约定不能改变提单的内容
D.关税的提高属于不可抗力,承运人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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