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组成一合伙企业冬、:委托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与丁做生意时,应丁要求,以其在合伙企业A中财产份额出质,甲、丙均不知道此事。下列后果和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经征得甲、丙同意,该出质行为有效
B.乙只需征得甲的同意,该出质行为即有效
C.乙有权自行决定出质事宜,该出质行为有效
D.甲、丙可将乙的出质行为视为退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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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3位网友选择 C,占比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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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经征得甲、丙同意,该出质行为有效
B.乙只需征得甲的同意,该出质行为即有效
C.乙有权自行决定出质事宜,该出质行为有效
D.甲、丙可将乙的出质行为视为退伙处理
A.经征得甲、丙同意,该出质行为有效
B.乙只需征得甲的同意,该出质行为即有效
C.乙有权自行决定出质事宜,该出质行为有效
D.甲、丙可将乙的出质行为视为退伙处理
A.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B. 对甲执行合伙事务提出异议
C. 撤销对甲的委托
D. 要求甲定期报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
A.乙也有权执行合伙事务
B.乙有权监督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C.甲有权独立对合伙的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D.除法律或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可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来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事项
A.该合同无效
B.该合同须经甲追认后生效
C.该合同有效
D.该合同须经甲、乙、丙三人共同追认后方能生效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A.甲、乙、丙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B. 甲、乙、丙决定,委托甲执行合伙事务
C.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托丙执行合伙事务
D.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聘任丁执行合伙事务
A.甲、乙、丙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B.甲、乙、丙决定,委托甲执行合伙事务
C.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托丙执行合伙事务
D.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聘任丁执行合伙事务
2005年8月,乙与丙达成协议,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丙。随后通知甲、丁,但丁表示不同意。
2005年9月,该合伙企业与大地公司签一买卖合同,大地公司依约交付货物后,合伙企业迟迟未交付货款。因联系上的便利,且认为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大地公司遂直接向丙要求以丙个人财产清偿货款。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丙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大地公司直接要求丙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货款的作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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