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日,G建筑公司委托张某去购买钢材,并给了张某一个授权委托书(未注明委托期限)。
A.G建筑公司可以拒收,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B.G建筑公司如果拒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C.C建筑公司可以拒收,必须由张某支付这批钢材款
D.张某与H钢材厂签订的是无效合同
A.G建筑公司可以拒收,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B.G建筑公司如果拒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C.C建筑公司可以拒收,必须由张某支付这批钢材款
D.张某与H钢材厂签订的是无效合同
某建筑公司(施工单位)与某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竣工日期为2002年9月28日,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2002年9月28日,建筑公司按时竣工,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但开发公司迟迟不予支付工程款,由于建筑公司的总经理与开发公司的总经理私人关系很好,建筑公司没有去催要这笔工程款。到了2005年3月1日,由于资金紧张,建筑公司向开发公司催要这笔工程款,但开发公司拒绝支付,于是2005年3月5日建筑公司提出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公司尽管应付这笔工程款,但由于建筑公司怠于行使权力,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已经消灭了它的胜诉权,开发公司可以不予支付。对此你认为()。
A.建筑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始于2002年9月28日,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建筑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始于2005年9月28日,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C.建筑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始于2002年10月12日,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D.建筑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始于2002年10月13日,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A.甲公司应向张某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应向张某承担票据责任
C.银行应向张某承担票据责任
D.乙公司不应向张某转让汇票
A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问题如下:
(1)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会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董事E和董事G均没有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
(2) 根据总经理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聘任李某为公司监事的方案,并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在该项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
(3) 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根据本题要求(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 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三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 指出本题要点(3)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A.2014 年3 月1 日
B.2014 年5 月1 日
C.2014 年6 月1 日
D.2014 年9 月1 日
A.2007年3月1日
B.2007年3月20日
C.2008年3月1日
D.2008年3月20日
本题根据2013年教材进行了删减。 2004年2月,A公司和B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西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A公司持有30%的股权,B公司持有70%的股权。2005年3月,A公司分别向C公司和D公司转让了占西电公司10%的股权。 2006年3月,西电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其中:原股东以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按照出资比例转增股本;新股东E公司出资6000万元,持有西电公司20%的股权。 2008年3月,西电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同时聘请F证券公司、C律师事务所和H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2009年4月,F证券公司作为保荐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西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在预审过程中,预审员提出的反馈意见之一是:请说明西电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成立不足三年但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依据。 2009年7月,中国证监会核准西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8月21日,西电公司成功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亿元,并于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2010年6月2日,西电公司发布公告称:2005年5月,公司大股东B公司已将其所持本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董事长张某,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张某已向B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但未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2010年6月1日,B公司已正式将上述股权过户登记至张某名下。 2010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B公司实际是从2005年5月开始至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日一直代张某持有西电公司股份,西电公司和张某隐瞒了该事实,构成了虚假陈述。对西电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对张某处以罚款30万元。 李某在西电公司股票上市日购买了该公司股票1万股,于2010年5月31日全部卖出,亏损5000元;赵某于2010年5月31日买入西电公司股票2万股,于7月13日卖出,亏损3万元。李某和赵某于2010年8月2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两电公司、F证券公司、G律师事务所、董事长张某和独立董事钱某赔偿其因违法行为遭受的投资损失。 经查:F证券公司和G律师事务所在核查西电公司股权事项时,认真调阅了公司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资料,均未发现B公司向张某转让西电公司股权和B公司代张某持有两电公司股份的事实,也未从西电公司和张某以及其他方面获悉该事实。钱某自2009年12月起一直担任西电公司独立董事,在2010年6月2日西电公司公告前,其对B公司和张某之间的股权转让事项并不知情。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A.1540
B.900
C.1500
D.1800
A.2015年4月1日
B. 2015年5月1日
C. 2015年6月1日
D. 2015年7月1日
A.2000年1月1日
B.2000年1月7日
C.2000年3月1日
D.2005年3月1日
采用假设开发法估价。预计项目在完工时全部售出,投资利润率取20%,季度利率为1.6%。该项目在2006年3月1日的价格为户,估算如下。
①计算开发完成后的价值
2000×15000/(1+1.6%)2元=2906.256万元
②计算建筑费
[1000×15000×30%/(1+1.6%)0.5+1000×15000×30%/(1+1.6%)1.5]元
=(446.443+439.412)万元
=885.855万元
③计算管理费
885.855× 5%/(1+1.6%)1.5万元=43.251万元
④计算销售税费
2906.256×(6%+3%)/(1+1.6%)2万元=253.390万元
⑤计算利润
(P+885.855+43.251+253.390)×20%万元=0.2P+236.499
⑥计算项目价格
P=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建筑费-管理费-销售税费-利润
=2906.256-885.855-43.251-253.390-0.2P-236.499
=1239.3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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