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交楼20天前,地区公司工程部认为房屋(含公用部位)已整改合格,而地区物业公司认定未整改完成或整改不合格而不予接收的,可由地区公司工程部提出《移交物业申请表》,经管理及监察中心总经理审批,地区物业公司按批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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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B.10
C.15
D.20
A.业主收楼当天安排验房人员陪同业主验房,当场整改问题
B.合同交楼15天前取得地区公司提供的《维保修责任施工单位划分表》
C.合同交楼前20天与地区签订《项目维保修委托协议》
D.合同交楼前10天参与工程部组织召开的交楼前维保修工作协调会
A.《物业维保修工程价格清单》
B.《维保修责任施工单位划分表》
C.《维保修监察细则》
D.《维保修工作管理办法》
A.3天
B.7天
C.30天
D.60天
A.工程完工后,工程部自检、整改合格,向地区物业公司移交验收所需资料,并在地区物业公司完成第一次精保洁后,提交公区验收申请流程
B.地区物业公司收到公区验收申请后,3天内开始公区验收,每项目每天验收不少于1单元,检查发现的问题经工程部签字确认后,地区物业公司应在EMS审批意见栏中填写问题情况并附上问题附件
C.楼栋公区重大问题整改完成后地区物业公司进行接收,不合格的区域须在30天内整改合格后移交地区物业公司(合同交楼前15天移交地区物业公司)
D.工程部提交验收申请后,如现场达不到验收条件,由地区物业公司通过EMS沟通报备至综合管理中心、验收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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