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终止妊娠手术(14周以内、含14周)时,需提供以下哪些资料方可按照生育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记账()
A.本人社会保障卡
B.计划生育证明
C.身份证
D.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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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2位网友选择 D,占比20%
- · 有2位网友选择 A,占比20%
A.本人社会保障卡
B.计划生育证明
C.身份证
D.结婚证
A.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而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
B.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
C.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因急诊、抢救而在统筹地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D.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非因急诊、抢救而在统筹地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A、基本医疗保险
B、工伤保险
C、生育保险
D、以上都是
A.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医疗服务站发生的目录内的药品费用,按以下标准结算:当月统筹基金应付门诊药费总额=医保药品记账费用总额×30%×95%;当月个人账户应付门诊药费总额=医保药品记账费用总额×70%×95%
B. 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门诊大病费用:当月应付门诊大病费用总额=医保记账费用总额×95%
C. 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与结算医院的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定额结算 当月应付门诊费用总额=12元×绑定人数×95%
D. 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产前检查的常规、基本项目,按服务项目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当月产前检查应付费用=医保的记账费用总额×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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