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住院险,客户问:我生病去到医院了怎么理赔,需要什么资料员工:不用那么麻烦,您把医生给您开的单据,小票什么的,都上传到完美人生APP,您放心,资料齐全了,达到理赔标准了,保险公司会在10日内给付保险金()
- · 有5位网友选择 对,占比55.56%
- · 有4位网友选择 错,占比44.44%
A.去医院看病住院,要保留好出院报告、费用清单、病历、发票原件等资料,以备理赔使用
B.看好免责条款,小额住院险对于自费药品都是100%报销
C.想要顺利理赔,应准备齐全所有资料,病历内容书写不存在争议
D.发生过理赔,有的小额住院险承诺次年无核保审核,可继续缴费,保障有效
A.你家里人呢?怎么这么不负责任!把你往医院一送就不管了。
B.没事不要乱跑,在自己房间呆着
C.不要什么事都找医生(护士),有情况我们自己会来的。
D.谢谢您的合作(配合)
E.生病哪有不痛苦的,不要太娇气了。
[案情介绍]
盛女士与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终身寿险合同,附加住院医疗、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短期险。主险保险期限为终身,交费年限为10年,年付保险费共计2346.80元。在投保书有关健康状况的各栏中,盛女士对“既往病史”作了“否”的回答,还签名确认。随后,盛女士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了体检,体格检查表记载“有腹部手术痕”,原因为“绝育术后30年”,保险公司体检专员在这份体检表上签了名。在盛女士交付保费后,寿险合同开始生效。去年5月15日,盛女士遭遇意外事故,因骨折住进市六医院治疗,并于5月20日手术。6月6日,盛女士伤愈出院,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她可获得5000元意外事故医疗理赔金,同时从保险公司获得住院床位费460元、住院手术费1500元,及住院杂项费2000元,以上合计共8960元。这对伤愈的投保人来说,也是一份安慰。但当她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后,却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对方生硬地告知:“不作理赔。”原来,保险公司派出的理赔调查员在医院获得了一份会诊记录,其上反映:“患者30年前有肾炎史……”,因此保险公司认为盛女士在投保时“隐瞒了病史”。得知情况后,盛女士赶紧与市六医院进行交涉,经查,是一位外地来沪的医生对盛女士的浦东方言发生误解,将30年前绝育手术疤痕当作了“30年前有肾炎史”:为此,医院医务处出具了会诊记录更正证明。但是,保险公司仍不认可医院证明,作出了拒绝理赔、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费的书面决定。法庭上,抓住投保人把柄的保险公司仍不松口,其认为:市六医院医务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只是一个见证,该证据不具有可信性。
A.是受害人上医院门诊就诊,当天不能返回及等待检查结果的住宿费用
B.受害人伤情确需住院,但无病床,确需等待床位的住宿费用
C.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
D.当地医院完全能够治疗的,受害人要求到外地治疗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