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我国《合同法》第42条第1项、第2项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试运用合同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分析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
法条分析题
第59小题,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试运用合同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分析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
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E.重大项目没有完工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第2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③黑格尔说,法的基地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的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就构成法的实体和规定性。黑格尔进而总结了契约法的三个特点,其中前两个特点为:“当事人的意志是自由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契约达到共同意志”。
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以下七种:(1) 物证、书证;(2) 证人证言;(3) 被害人陈述;(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 鉴定结论;(6) 勘验、检查笔录;(7) 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问:请从理论上阐释,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材料是如何转化成定案根据的?
A.与创立无关的重要事实
B.与创立有关的重要事实
C.与交易无关的重要事实
D.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实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73条和《合同法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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