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结婚3年,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后分居。张某遂于2018年8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分割。调解书于2018年12月4日由双方签收后,张某于12月9日向法院表示对调解书中涉及财产的问题反悔,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告知张某可另行起诉
B.撤回调解书,另行判决
C.离婚案件不得申请再审,驳回张某的请求
D.张某对调解书中涉及财产的问题反悔,如果调解违反自愿与合法原则,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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