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规避有关法律的限制和未来主体运作的考虑,国际上 MBO管理层普遍采用间接收购方式完成 MB
A.商业贿赂的主体是从事市场营销的管理者
B.商业贿赂的经营者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和自愿进行的行为
C.商业贿赂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及廉政等方面的法律
D.商业贿赂的形式不仅仅包括金钱
A.商业贿赂的主体是从事市场管理的管理者
B.商业贿赂是经营者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和自愿进行的行为
C.商业贿赂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及廉政等方面的法律
D.商业贿赂的形式不仅仅包括金钱回扣
A.当事人规避某种法律必须是出于故意
B.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过有意改变或制造某种连接点
C.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性或禁止性(强行法的规范)的规定
D.当事人还在进行规避法律
A.当事人规避某法律必须是出于故意
B.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其应当适用的法律
C.当事人通过人为制造或改变一个或几个连接因素来实现法律规避
D.当事人的规避行为已经完成
【作业】通过案例检索网站或工具(如中国裁判文书网、聚法案例、北大法宝、元典智库等)检索隐名投资相关案例并按照提供的结构进行分析。 【具体要求】案例分析的结构如下: 总体约1000字,分三部分: 第一,缩写案情,意义在锻炼提炼文字、提高文字表达能力。大约300字左右。 第二,分析法律关系,并写出自己的判断,意义在试偿运用已学过的法律解决争议。约300字。 第三,比较自己的判断与判决的异同,看判决书是如何分析争议涉及的法律关系,写出研习此案的感想和体会,约400字。 【背景知识】在商业实践中,隐名投资适用但不限于以下场合:(1)外商基于特殊考虑或者为规避我国相关领域投资限制而以大陆某个人或组织名义投资。(2)国家公务员等特殊主体为掩人耳目或规避法律而以他人名义投资。(3)在企业改制或者股权激励等商业运作中,因解决法律关于股东人数限制而导致职工隐名持有公司股权,譬如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股票非公开发行不得超过200人等。(4)为防止离婚财产分割而进行的隐名投资。(5)基于特殊商业架构设计而进行隐名投资,譬如形成隐形的一致行动人计划。(6)出于隐私保护等特殊目的而进行的隐名投资。 隐名投资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隐名投资的判定问题,讼争纠纷到底是隐名投资纠纷,即股权纠纷,还是借贷等债权债务纠纷。投资实践中应就投资性质及权利义务做出明确约定,以免发生讼争。(2)隐名投资的效力认定问题。法律并不绝对禁止隐名投资,当事人之间可以基于意思自治决定隐名与否及其相应的权利义务设置。但是隐名投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否则,隐名投资协议无效。(3)股东资格认定问题。隐名投资协议的有效,并不意味着隐名投资人就当然取得股东资格。只有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隐名投资人才能取得股东资格,进而以股东名义向公司行使股东权利。(4)隐名投资协议的内容设置问题。譬如,名义股东是否可以取得报酬,报酬的数额或计算方法等。从公司所得的分红应打入哪个账户。隐名投资人如何行使权利,在那种情形下名义股东可以免责等等。(5)隐名投资的风险防范问题。隐名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因此应妥善设置投资协议的条款。譬如,为了防止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可以约定较高的违约金条款,或者将名义股东所持股权质押至隐名投资人名下等等。此外,在商业实践中,在受让股权时也尽可能防止出现隐名投资纠纷,因此,受让人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就权利瑕疵担保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或者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A.隐名股东
B.显明股东
C.挂名股东
D.实际股东
A.限制性商业做法是法律禁止的做法
B.限制性商业做法具有限制竞争的效果
C.限制性商业做法的产生是为了规避国家的技术管制
D.限制性商业做法只对被许可方有影响,不影响其他人的利益
A.当事人规避某法律必须是出于故意
B. 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其应当适用的法律
C. 当事人通过人为制造或改变一个或几个连接因素来实现法律规避
D. 当事人的规避行为已经完成
A.明知所经办业务是为了逃避监管规定,但仍默许或者提供协助
B.出于私情向亲朋好友提供规避监管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C.在销售成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明示可以给对方折扣,并将折扣如实入账
D.以暗示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规避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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