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家的鱼池与乙家鱼池相连,因暴雨甲家鱼池中的鱼进入乙家鱼池中,这一法律事实的性质为:A.事件B.
甲家的鱼池与乙家鱼池相连,因暴雨甲家鱼池中的鱼进入乙家鱼池中,这一法律事实的性质为:
A.事件
B.事实行为
C.民事行为
D.民事法律行为
甲家的鱼池与乙家鱼池相连,因暴雨甲家鱼池中的鱼进入乙家鱼池中,这一法律事实的性质为:
A.事件
B.事实行为
C.民事行为
D.民事法律行为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C.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入乙家
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
A.甲的领骡行为是基于对表见代理的接受
B.甲的领骡行为是基于对乙无权代理的追认
C.甲的领骡行为是基于对乙委托代理的承受
D.甲的领骡行为是基于与乙的买卖关系的受领
A.丁的行为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
B.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C.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D.丁侵犯了丙的著作权
A.如果平山人民法院和恒山人民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应再行立案
B.如果平山人民法院和恒山人民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立案后的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应该由院长或者庭长作出决定,将此案移送到恒山人民法院管辖
C.如果在审判以前,被告住所地由平山迁到了恒山,那么平山人民法院就应该将此案移送到恒山人民法院
D.如果被告王某在答辩时提出管辖异议,认为自己的住所地恒山比侵权行为发生地平山更适合作为本案的管辖地,那么平山人民法院可以认为异议成立,并将案件移送到恒山人民法院
A.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本诉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拒绝签收,调解书生效
B.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虽然与案件也有直接利害关系,但不可以拒绝签收,调解书生效,A公司可以通过提起再审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C.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本案当事人之一,即使调解书内容与A公司无关,也有权拒绝签收,调解书不能生效
D.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有当调解书的内容是要求A公司承担义务时,才有权拒绝签收,调解书不能生效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乙收取多卖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C.乙低价销售100斤鱼构成不当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报酬
A.张茜和唐恩的继承权可以由唐力行使
B.张茜的继承权应由唐玮代为行使
C.唐恩的继承权也应由唐玮代为行使
D.张茜和唐恩是无行为能力人,无权行使继承权
A.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及支付违约金共计15万元
B.乙公司可选择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共计12万元,或返还定金及支付违约金共计9万元
C.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由丙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1/2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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