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洪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陈某诉至甲区法院,请求责令洪某向其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洪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洪某上诉,维持原判决。判决生效后,蔡某得知此事,认为该判决损害其合法权益,因为洪某已经该房屋卖给自己,并且已将房屋交付自己。蔡某向市中级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该案审理期间,洪某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法院裁定再审。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市中级法院应裁定将第三人撤销之诉并入再审程序
B.省高级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撤销市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发回市中级法院重审
C.如果陈某与洪某恶意串通损害蔡某的民事权益,应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省高级法院裁定中止再审程序
D.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本案再审程序可以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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