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小微企业留底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底税额分别于()前集中退还
A.2022年4月30日,2022年6月30日
B.2022年4月30日,2022年9月30日
C.2022年6月30日,2022年9月30日
D.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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