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外的相关立法比较,我国的《电子签名法》缺乏的内容包括
A.电子合同
B.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
C.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D.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
E.电子签名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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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2位网友选择 A,占比22.22%
A.电子合同
B.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
C.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D.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
E.电子签名安全保障
A.立法形式表现为多层次法规,尚未形成体系
B.相关法律概念不清,且多为原则性条款
C.电子证据规范偏向于指导如何取证,缺乏可采性规则
D.我国《电子签名法》已经明确了电子商务等活动中的数据电文等证据规则,并出台相应的补充性解释规范
A.我国的《电子签名法》采用契约式立法模式
B.电子签名属于签名人专有
C.电子签名签署时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D.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A.我国的《电子签名法》采用的是契约式的立法模式。
B.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C.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D.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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