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民事纠纷中,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甲企业向乙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企业拒绝执行判决,此时
A.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程序,解除对甲企业货物的查封
B.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将变卖货物取得的价款用于清偿乙企业
C.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将变卖货物取得的价款提存
D.该强制执行程序交给海淀区人民法院来继续执行
A.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程序,解除对甲企业货物的查封
B.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将变卖货物取得的价款用于清偿乙企业
C.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将变卖货物取得的价款提存
D.该强制执行程序交给海淀区人民法院来继续执行
A.原始取得是不以他人既存的权利为前提而取得权利的情形
B.第二顺序的抵押权变成第一顺序的抵押权是权利内容的变更
C.所有权因标的物灭失而消灭属于绝对消灭
D.在某些情况下,权利人可以通过私力救济保护自己的权利
A.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这是行政确定力的体现
B.税务检查和行政处罚均属于要式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
C.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属于行政司法行为
D.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事先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E.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限于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案件
A.甲市工商局与自然人朱某之间订立的办公桌椅的买卖合同关系
B.自然人马某和法人国华公司之间订立的冰箱买卖合同关系
C.中国公民张某与中国公民王某之间缔结的收养关系
D.甲县税务机关与自然人李某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A.所附条件应当是未来的可能条件
B.设定的条件可以是已经发生而当事人还不知道的条件
C.所附条件可以是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是法律的规定
D.在特殊情况下,有些违法的事实也可以作为所附条件
A.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B.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30 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C.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D.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E.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A.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重整申请
B.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均可提出重整申请
C.重整程序是否开始,取决于债权人会议是否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D.重整程序中,物权担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暂停行使
E.重整计划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A.追缴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B.如果该厂不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C.直接将该企业起诉到同级人民法院
D.直接将案件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
E.予以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其主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后,责令不得再犯,并终结此案
A.破产费用一般在破产程序期间发生
B.特殊情况下,破产费用可以为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而支出
C.破产费用的目的在于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D.破产申请受理之前发生的任何费用均不得作为破产费用
E.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生的任何费用均不得作为破产费用
A.陈甲有权请求天经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物
B.陈甲有权以陈乙的名义请求天经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物
C.陈甲和郭某均有权请求天经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物
D.陈甲和郭某均无权请求天经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物
E.郭某有权请求天经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物
A.若张某与郭某没有就租金的支付期限进行约定,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张某可以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当年的租金,也可以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时一次性支付全部的租金
B.若张某与郭某没有就租金的支付期限进行约定,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张某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时一次性支付全部的租金
C.若3年期满,张某继续使用该房屋,郭某没有提出异议,则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张某司以随时解除合同
D.若在3年租赁期限内,郭某欲将房屋出售给赵某,在同等条件下,张某有优先购买权
E.若郭某和张某没有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则该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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