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或牵头部门不需要向高级管理层、董(理)事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不定期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审议高级管理层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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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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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列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会议,可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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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监管要求,全面预防和化解潜在矛盾,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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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教育和培训,培训对象应当全面覆盖高级管理人员及基层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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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作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则、组织协调、专业指导、督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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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金融机构应将本单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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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银行保险机构可自主决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设立形式,但应确保部门的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保障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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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银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层应构建与本机构组织架构、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资源投入,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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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国库部门在本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消费者储蓄国债业务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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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金融机构最高管理层应当每年至少听取()次本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专题汇报,监督和评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高效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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