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准备以募集的方式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又向
问题:
(1)该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2)如果你是一名认股人,应该怎样反驳募集小组的说法?
问题:
(1)该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2)如果你是一名认股人,应该怎样反驳募集小组的说法?
问题:
(1)该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2)如果你是一名认股人,应该怎样反驳募集小组的说法?
问:
A.2800万股
B.3200万股
C.4000万股
D.5600万股
A.3000万股
B.2100万股
C.1200万股
D.600万股
A.2800
B.3200
C.4000
D.5600
A.在发行主体上,突破了大型国有企业的限制
B.在发债募集资金的用途上,改变了以往仅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技改项目上,开始用于替代发行主体的银团贷款
C.在债券发行方式上,将符合国际惯例的路演询价方式引入企业债券三级市场
D.在期限机构上,推出了我国超长期、固定利率企业债券
A.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B.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和100名员工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
C.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和100名员工作为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
D.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两家公司作为发起人,向100名员工募集股份
问题:公司在设立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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