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A公司取得“龙威”牌彩电注册商标专用权。2006年9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A公司许可B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
A.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B.应当经商标局核准
C.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0年
D.期限最长不能超过8年
- · 有4位网友选择 B,占比40%
- · 有3位网友选择 A,占比30%
- · 有2位网友选择 D,占比20%
- · 有1位网友选择 C,占比10%
A.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B.应当经商标局核准
C.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0年
D.期限最长不能超过8年
A.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B.应当经商标局核准
C.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0年
D.期限最长不能超过8年
A.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B.应当经商标局核准
C.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0年
D.期限最长不能超过8年
A.赵某有权要求孙某归还彩电
B.赵某无权要求孙某归还彩电
C.孙某对彩电属于善意取得
D.孙某取得彩电未经彩电所有人同意是无效的
2003年3月5日,成都龙威实业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黑蚁设计有限公司(乙方)(原告)签订《合同书》,约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水漪主铜”项目的广告策划、设计;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稿件,由甲方取得合同约定的广告策划、设计作品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乙方享有设计作品自署名权;乙方非因甲方违约并终止合同不得斗该设计作品所有权向第三方转让;乙方保证被委托设计作品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完整性,并承担相应责任等。后原告完成设计作品(以下简称“彩钯摄影作品”),2003年11月,原告《《中国房地产广告年鉴》上发表了涉案的彩钯摄影作品。
2004年3月18日,被告东宏实业(重庆有限公司与第三人重庆联华湛道置业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约定被告委托第三人担任被告开发的“东方山水”项目之前期营销策划和全程传播推广代理人。2004年3月2日,第三人重庆联华湛道置业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联华湛道电脑平面设计工作室(业主;第三人刘塞琼)对“东方山水”房地产项目进行项目宣传广告设计,由受托人对其设计的广告作品承担知识产权的相关责任等。
2004年8月6日,被告在《重庆晨报》上使用了原告在《中国房地产广告年鉴》上发表的彩钯摄影作品为其“东方山水”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广告宣传,没有原告署名,品牌推广为第三人重庆联华湛道置业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请回答以下问题:
A.通知受理的时间未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
B.发出支付令的时间未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
C.支付令可以公告送达
D.对龙丹的支付令申请予以受理不正确
A.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
B.限制商品的销售数量
C.联合抵制交易
D.分割销售市场
A.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
B. 限制商品的销售数量
C. 联合抵制交易
D. 分割销售市场
C国亚威集团是一家国际化矿业公司,其前身是主营五金矿产进出口业务的贸易公司。
2004年7月,亚威集团在“从贸易型企业向资源型企业转型”的战略目标指引下,对北美N矿业公司发起近60亿美元的收购。当时国际有色金属业正处于低潮,收购时机较好。2005年5月,虽然购并双方进行了多个回合沟通和交流,但N矿业公司所在国政府否决了该收购方案,否决的主要理由有两点:一是亚威集团资产负债率高达69.82%,其收购资金中有40亿美元由C国国有银行贷款提供,质疑此项收购有C国政府支持;二是亚威集团在谈判过程中一直没有与工会接触,只与N矿业公司管理层谈判,这可能导致收购方案在管理与企业文化整合方面存在不足。
Z公司原是澳洲一家矿产上市公司,其控制的铜、锌、银、铅、金等资源储量非常可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Z公司面临巨大的银行债务压力,于当年11月停牌。之后Z公司努力寻求包括出售股权在内的债务解决方案。亚威有色公司是亚威集团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铜、铅、锌、锡等金属产品。2009年6月,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亚威有色公司以70%的自有资金,成功完成对Z公司的收购,为获取Z公司低价格的有色金属资源奠定了重要条件。
要求:
(1)根据并购的类型,从不同角度简要分析亚威集团和亚威有色公司跨国收购的类型。
(2)简要分析亚威集团收购N矿业公司失败的主要原因。
(3)简要分析亚威集团和亚威有色公司通过跨国收购实现国际化经营的主要动机。
A.专利权
B.商标专用权
C.著作权
D.工业品外观设计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C.地方工商局
D.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