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登记制的特点是()。
A.登记是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
B.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采取形式审查,登记权利的状态
C.登记簿上所载事项,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法律上有绝对的效力
D.登记有公信力
E.对登记申请采取实质审查,登记权利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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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登记是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
B.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采取形式审查,登记权利的状态
C.登记簿上所载事项,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法律上有绝对的效力
D.登记有公信力
E.对登记申请采取实质审查,登记权利的现状
A. 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采取实质审查,登记权利的现状
B. 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不经过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C. 法院可以裁定已登记的契约无效,登记机构对此并不承担责任
D. 登记有公信力即登记簿上所载事项,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法律上有绝对的效力
E. 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采取形式审查,登记权利的状态
A. 房地产权利一经登记便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
B. 已登记权利如发生转移,必须在登记簿上加以记载
C. 登记簿为两份,权利人取得正本,登记机构保留副本,正副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D. 登记采取强制登记制度
E. 登记簿为两份,权利人取得副本,登记机构保留正本,正副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A.城市规划区内实施房屋拆迁的均需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B.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C.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D.拆除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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