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 · 有3位网友选择 E,占比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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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A、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纠正违法行为后,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B、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C、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D、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供应商自行承担损失责任
一仪器设备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向当地财政部门反映中标结果的产生存在违法行为。经调查,因该公司在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时涉及变更实质性内容,中标结果被判无效。
在此次采购中,S公司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向采购部门反映:该中标结果的产生存在违法行为,不同意确定S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当地采购部门调查发现,该项目评标时,S公司曾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过澄清。该公司在澄清时,把投标文件中缺少的技术要求澄清为“投标文件没有写明但招标文件有要求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澄清有效,确定其为中标供应商。
但当地财政部门认为,S公司澄清的内容超出了投标文件的范围,已变更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上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五十五条的规定。
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认定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裁定此次采购的中标结果无效。
结合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供应商究竟可以对哪些内容进行澄清?澄清需求到底是由评标委员会提出还是供应商提出?
A.平等取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权利
B.平等地获得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利
C.自愿平等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
D.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A.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B.质疑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C.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D.采购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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