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行使专有所有权时可以不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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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业主的专有部分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与共有部分分离
B.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C. 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并不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D.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E. 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
A.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积处分的担利
B.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
C.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D.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E.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转让的权利只有共有权利转让,而共同管理的权利并未转让
下列对于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行使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B.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并不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C.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D.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
A.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B.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C.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可以不转让
D.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关于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业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履行义务的前提是放弃权利
B.业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行使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的权利
C.业主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建设规划,改变绿地、道路、停车位等布局
D.业主专有部分出租时,可以一并转让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
A.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B.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C.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可以不转让
D.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A.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但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不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B.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C.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D.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E.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A.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B.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可以放弃权利的方式不履行义务
C.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D.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开发商所有,但业主可以使用
A.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和不履行义务。
B.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C.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D.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下列对于共有部分及其共有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共有部分是指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建筑部分以及不属于专有部分而用以共同所有、共同使用以及共同管理的附属建筑物
B.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若放弃权利则可以不履行义务
C.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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