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A.业主张三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表示放弃权利和义务
B.业主李四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其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C.业主王二转让建筑物内的经营性用房,其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D.业主赵五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保留其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 有3位网友选择 A,占比33.33%
- · 有2位网友选择 C,占比22.22%
- · 有2位网友选择 B,占比22.22%
- · 有2位网友选择 D,占比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