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单据中,由承运人所签发的表示已办妥托运手续,同意承运承运单上所列的货物的单据是()A.
以下单据中,由承运人所签发的表示已办妥托运手续,同意承运承运单上所列的货物的单据是()
A.收货单
B.装货单
C.托运单
D.装货清单
以下单据中,由承运人所签发的表示已办妥托运手续,同意承运承运单上所列的货物的单据是()
A.收货单
B.装货单
C.托运单
D.装货清单
A.托运单
B.装货通知
C.订舱单
D.关单
A.“联运提单”限于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使用,而多式联运单据的使用范围较广
B.“联运提单”由承运人、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而多式联运单据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经其授权的人签发
C.“联运提单”只适用于港到港的联合运输方式,而多式联运单据则适用于任何起止地点的联运方式
D.“联运提单”不适用集装箱运输方式,而多式联运提单则只适用于集装箱运输方式
A.对托运人来说,装货通知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
B.对船公司或船代来说装货通知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货物的指示文件
C.对海关来说,装货通知是加盖放行章表示该货物可以出口的许可证明
D.由托运人按照托运单的内容填制后交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E.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据
A、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是倒签提单,是实际装运在签发提单之前
B、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是预借提单,是实际装运在签发提单之后
C、收货人应该向承运人L公司索赔。提单作为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初步证据,当其流转到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人就是最终证据,本案中承运人未尽到按真实情况签发提单的责任
D、收货人应该向卖方索赔。提单作为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最终证据,当其流转到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人就是初步证据
A.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是倒签提单,是实际装运在签发提单之前
B.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是预借提单,是实际装运在签发提单之后
C.收货人应该向承运人L公司索赔。提单作为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初步证据,当其流转到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人就是最终证据,本案中承运人未尽到按真实情况签发提单的责任
D.收货人应该向卖方索赔。提单作为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最终证据,当其流转到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人就是初步证据
A.多式联运单据要以由无船承运人签发
B.多式联运单据无须载明具体的运输工具
C.多式联运单据不是多式联运合同
D.多式联运单据都是不可以转让的
B行开立了不可撤销的议付保兑信用证,通过A行(议付行)通知受益人。A行把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时,按信用证授权对该证加具了保兑。信用证要求:①全套清洁已装船远洋提单;②保险单,受益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所需单据提交给A行,A行审单后确定单据与信用证的条款不符,理由如下:保险单的日期迟于装船日期。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更改保险单以表明保险早于装运日生效,更正后的保险单据提交给A银行,同一天,受益人可凭单据支取信用证金额。
由于在规定的交单日期以及信用证的有效期内,A银行接受新的交单。A行在它们代为保管的三据中,替换了新的保险单。在重新审单中,A行确定提单还有一个上次交单时未注意到的不符点:A行通知受益人由于下述新的不符点,它不能付款:“提单未表示承运人的名称,且提单是由代理人签字,未注明该代理人所代表的承运人或船长,而这是《UCP600》第二十条a分条所要求的。”这时,《UCP600》第十四条c分条所允许的21天期限已过,在装船后21天之内,受益人不能更改这个新发现的不符点。A行通知受益人他不能付款,要求受益人指示对单据进行处理。请问A行的拒付正确吗?
以下表述不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相关规定的有______。
A.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灭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则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因此而消除
B.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
C.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则风险自货物交付给承运人起转移到买方承担
D.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有关风险转移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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