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将自己的汇票出质给了王某,两人应当签订什么形式的合同?A 口头合同B 书面合同C 电子合同D
张某将自己的汇票出质给了王某,两人应当签订什么形式的合同?
A 口头合同
B 书面合同
C 电子合同
D 法律无规定
张某将自己的汇票出质给了王某,两人应当签订什么形式的合同?
A 口头合同
B 书面合同
C 电子合同
D 法律无规定
A.甲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由于财务人员疏忽,支票上的出票日期与实际出票日期不符,甲公司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则支票的出票日期应当是实际的出票日期
B.在票据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票据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
C.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张某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张某将汇票质押给王某,但是张某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是与王某签订了一份质押协议,将汇票直接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张某可以用质押协议证明王某转让汇票的行为无效
D.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丁公司为付款人的商业汇票,戊公司作为丁公司的保证人,必须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戊公司必须在汇票上签章
A.张某签发了一张支票给王某,王某将支票背书转让给孙某,张某患有精神病,实际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享有票据权利吗
B.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财会人员由于疏忽,将乙公司的名称写错,甲公司修改了错误,并在修改处签章,汇票有效吗
C.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的付款行的名称有错误,甲公司修改了错误,并在修改处签章,汇票有效吗
D.某银行签发了一张银行本票,本票上的出票日期错误,银行修改了出票日期,并在修改处签章,本票有效吗
A.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由于财务人员疏忽,将汇票上的付款日期填写为2010年3月1 日,实际付款日期应为3月3日,甲公司不能用其他证据证明汇票的付款日期为3月3日
B.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金额涂改为100万元,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向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王某向丁公司追索,要求丁公司按照汇票金额100万元承担责任
C.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张某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张某将汇票质押给王某,但是张某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王某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提示付款被拒绝,有权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D.甲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交付于乙公司,乙公司提示付款,付款人以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拒绝付款
A.三个合伙人中两人同意,李某的出质行为有效
B.由于张某不同意,李某的出质行为无效
C.李某的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D.赵某如为善意,赵某的质权有效成立,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李某赔偿
A.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A.有权要求王某妥善保管该批货,如果王某不妥善保管,则该质押关系解除
B. 有权要求王某承担保管不善致这批货物损失的民事责任
C. 有权要求将这批货物提存
D. 有权提前清偿债权而请求返还质物
E. 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2003年6月17日,甲公司将自己手中的一张7月10日付款的、付款人为乙公司所在地B银行的银行汇票交给本公司业务员张某,授权张某携带该汇票到乙公司所在地的B银行申请承兑,并告诉张某:银行承兑后根据甲公司指示将汇票背书给乙公司以支付货款。
2003年6月19日,张某携带该汇票来到B银行申请承兑,B银行当天承兑。然后张某前往丙仓储公司处验货。在丙仓储公司人员的说服下,张某认为:既然货物是由丙仓储公司发给甲公司,货款完全可以直接交给丙仓储公司。因此,张某在汇票上签字背书,将汇票转让给了丙仓储公司。
丙仓储公司取得该汇票后,为担保自己还债,于2003年6月25日将该汇票质押给了丁公司。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后,丙仓储公司在该汇票上签字背书,交给丁公司,但汇票上未注明质押字样。
丁公司取得该汇票后,为购买一批货物,将该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了某物资供应公司,并在背书时注明“在我公司验收货物前,背书不生效”字样。然而,某物资供应公司始终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2003年7月14日,某物资供应公司电话咨询B银行可否持该汇票前去要求付款,B银行答复:再等几天,该汇票的出票人A银行的资金尚未到位。2003年7月24日,某物资供应公司持该汇票来到B银行要求付款被拒绝。B银行的拒付理由是:①A银行偿付该汇票的资金始终未到位;②该汇票的背书不连续:该汇票的背书人应是甲公司,但背书签字的却是张某个人。
某物资供应公司于是凭票向丁公司追索。丁公司提出抗辩:我公司在背书时已经注明“在我公司验收货物前,背书不生效”字样,现在某物资供应公司未按期供货,我公司无法验货,背书未生效。
某物资供应公司凭票向丙仓储公司追索。丙仓储公司提出抗辩:我公司将该汇票质押给了丁公司,丁公司无权再转让,某物资供应公司没有合法的票据权利。
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1)B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要求?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票据代理?请分别说明理由。
(2)丙仓储公司和丁公司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持票人某物资供应公司是否有权向出票人A银行、甲公司、丙仓储公司和丁公司行使追索权?为什么?
A.银行应当承担向丙公司支付汇票金额的责任
B.丙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C.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丙公司可以向张某主张民事赔偿
下列行为不构成票据伪造的是:()
A.张某伪造甲公司的签章,签发了一张支票
B.某公司签发了一张以李某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王某伪造李某的签章将汇票转让给自己
C.陈某拾得一张以赵某为收款人的支票,陈某伪造了赵某的身份证向支付行提示付款,并在票据上签收
D.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公司在汇票上伪造丁公司的签章,并记载“保证”字样
A.李某不享有抵押权
B.李某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C.因王某受欺诈将房屋过户给了张某,故登记机构可以撤销本次转移登记
D.王某有权要求陈某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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